近日,國家發改委發布了《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》,首次對“文化產業專項債券”做了具體安排,表明文化產業進入國民經濟主戰場。 “文化產業專項債券”鼓勵企業發行可續期債券,用于劇場等文化消費設施、文化產業園區等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建設。對于項目建成后有穩定現金流來源的項目,允許以項目未來收益權為債券發行提供抵質押擔保;項目建成后形成商標權、專利權等無形資產的,經中介機構評估后,可將無形資產為債券發行提供抵質押擔保。文化產業專項債券利好有實力的文化企業融資,也有利于推進無形資產的評估和轉化,促進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。 文化部和財政部聯合實施的“文化金融扶持計劃”連續多年對文化企業發行債券實施財政貼息,降低了文化企業融資成本;文化部已經舉辦多期文化金融研修班,對文化企業發行債券進行業務培訓。 下一步,文化部產業司還將加大對文化產業專項債券的宣傳推廣力度,加強對文化系統和文化企業的培訓,并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,共同推進政策落地,做好文化產業專項債券的發行籌備工作,用好政策紅利,提高文化產業直接融資比重,拓寬融資渠道。 |